当前位置:工资协商 >> 正文
工资集体协商概况
2015-06-01   本文被访问次数:3518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通行作法。  

        2011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全国工会将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实现2011年底全国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2012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全国总工会门户网站 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市总工会门户网站 北京12351职工服务网门户网站 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 朝阳区纪检监察网
网站访问量:
主办:北京市朝阳总工会 版权所有 运营管理: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邮编:100020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信息中心、北京中科朗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