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会组建 >> 正文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人数方面的要求
2015-06-01  

一、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人数方面的要求

1.会员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
2.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名额分配如下:
  会员在101人至2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30%;
  会员在201人至5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
  会员在501人至1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
  会员在1001人至5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10%至6%;
  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全国总工会门户网站 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市总工会门户网站 北京12351职工服务网门户网站 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 朝阳区纪检监察网
网站访问量:
主办:北京市朝阳总工会 版权所有 运营管理: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邮编:100020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信息中心、北京中科朗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