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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巴斯两家在华企业续签集体合同
2013-08-19  

日前,奥林巴斯(中国)有限公司、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续签了《集体合同》,明确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1200名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奥林巴斯(中国)有限公司、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成立工会。自成立以来,这两家公司工会通过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其他有益活动,吸引职工,同时还参与了公司《就业规则》、员工招聘、离职、带薪年休假等规定的审议,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两家公司2010年先后签订了第一期《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今年6月,奥林巴斯(中国)有限公司工会、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会共同向公司发出了集体合同续签要约,获得公司同意。之后,劳资双方代表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多次讨论、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奥林巴斯(中国)有限公司工会负责人表示:“续签《集体合同》为员工搭建了一个与企业平等沟通的平台,这对于表达员工诉求、达成劳资共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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