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已于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标志着工会工作在新形势下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有了新的基本遵循,也为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大推动力。
为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区总工会第一时间向区委进行专题汇报,区委将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由区总工会主席进行专题辅导。同时,区总工会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纳入2016年度宣传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营造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抓好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坚持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和机关干部大会学习制度,制定全年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对《实施办法》进行系统学习;举办由街乡、功能区、产业工会主席参加的《实施办法》专题培训班;对基层工会干部、专职社会工作者进行工会法律知识轮训。
二是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指导。编印《实施办法》学习手册等宣传材料下发全区各级工会;面向基层工会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顾问进服务站等活动,指导基层工会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为切入点推进依法治会。
三是强化对广大职工的宣传。利用“三位一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在《朝阳报》、《朝阳工会报》刊登《实施办法》及相关解读,利用朝阳有线电视台《朝阳工会》栏目、朝阳政务网、区总工会官网对《实施办法》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宣传效果,确保让每名职工知晓、了解《实施办法》。
四是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动。与人保、安监、地税、司法、工商联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争取支持配合,推动促进企事业单位领导认识和了解《实施办法》,为工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